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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困难家庭可持证领取气费补贴

    信息发布者:火车头
    2017-03-08 22:22:29   转载

    困难家庭可持证领取气费补贴

    添加:sl001   2017-03-02 09:31:36   张家口新闻网   点击:91

        3月15日至4月14日(休息日除外),市煤气总公司、张家口中油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将对市中心城区(桥东、桥西、经开区)使用管道天然气、管道液化气且符合低保和特困条件的用户发放气费补贴。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可凭借气费收据到清水河南路31号公司客服大厅领取。

      据了解,气费补贴发放期间,凡持有市民政局下发的有效《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或市总工会本年度下发的《特困职工家庭优待证》的燃气用户,可持2016年1月―12月的气费收据领取气费补贴。领取时间为每天8:30至11:30,14:30至16:00。天然气用户每户每月使用在10立方米(包括10立方米)以内的按0.57元/立方米补贴,超出部分不补贴;管道液化气用户每户每月使用超过2立方米(包括2立方米)按每户15元/月补贴,不足2立方米按实际用量7.5元/立方米补贴。其中,领取补贴的用户所持《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》或《特困职工家庭优待证》必须与燃气收据地址一致。通过微信、银行缴费的普表用户符合条件的需提供用户号。

      同时,城市低保、特困户及优抚对象凭有效证件和燃气收据,还可办理垃圾处理费的退费。市民可拨打4117777进行咨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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